漯食職院﹝2017﹞53號
漯河食品職業學院
教職工考勤管理規定(試行)
各系部、院直各單位:
《漯河食品職業學院教職工考勤管理規定(試行)》已經學院黨政聯席會議研究通過,現印發給你們,望認真貫徹執行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漯河食品職業學院教職工考勤管理規定(試行)
2017年6月9日
漯河食品職業學院辦公室 2017年6月9日印發
附件 漯河食品職業學院教職工考勤管理規定(試行)
第一章
總則
第一條 為維護學院正常的教學秩序和工作秩序,加強學院勞動紀律,轉變工作作風,根據國家、省市有關規定,結合學院實際,制定本規定。
第二條 教職工必須嚴格遵守學校工作紀律和管理規定,不遲到、早退、曠工,因事因病等不能上班,必須履行請銷假手續。
第三條 教職工考勤管理是學院日常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,考勤結果是教職工年度考核、崗位聘用、解聘、晉職晉級的重要依據,直接與工資、獎金掛鉤。全勤教職工每月給予100元全勤獎。
第四條 考勤管理堅持客觀公正、實事求是的原則。各單位實行一把手負責制。
第二章
考勤范圍
第五條 從主管院長到所有教職工,一律納入考勤管理范圍。高招處、招生一處在招生時段暫不納入考勤。
第六條 任課教師必須認真履行崗位職責,完成本人應承擔的教學、科研等工作任務,嚴格執行學院作息制度,不得遲到、曠課或提前下課,不得擅自停課、調課或請他人代課,在學院規定的工作時間回校坐班,并積極參加學院或所在系部組織的政治業務學習及其他集體活動。任課教師上午11:30分,下午兩節課以后,確屬沒課有事離校者可不視為早退。兼有行政管理崗位的教師們按正常作息制度執行。
第七條 學院各單位一把手要認真貫徹落實學院考勤制度,以身作則,率先垂范,在工作時間內不得擅自離崗或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務。屬下違紀如實考勤上報,若知情不報,故意隱瞞,發現一次扣發工資10元。
第三章
請假制度及待遇
第八條 請假類別及規定
(一)病假
學院教職工患?。壅埐〖傩栌锌h區(含縣級)以上醫院證明]或非因工傷不能在崗工作,病假根據本人在本單位工作年限,給予一個月到十二個月的假期:
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病假最長不超過6個月;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,最長不超過九個月;在單位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,最長病假12個月,超過期限可解除勞動合同。
(二)婚假和喪假
教職工本人結婚或教職工的直系親屬(父母、配偶和子女)死亡時,可以根據具體情況,由執行院長批準,酌情給予五天的婚、喪假;職工結婚時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;職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時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,都可以根據路程遠近,另給予路程假;雙方晚婚的(男27歲以上,女25歲以上),婚假可延長至10日。
(三)女職工產假
學院計劃生育工作由學院工會女工委員會負責。女教職工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生育時,享受三個月的產假。為保證學院各項工作和教育、教學活動的有序進行,避免扎堆生育,女教職工計劃生育時要提前向本部門領導報告,由部門領導預先安排工作調整,部門無法解決的可向上級反映解決。
事先不報告,影響學院各項工作和教育、教學活動秩序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。
(四)工傷假
教職工因工作負傷,經鑒定為工傷且經相關醫院診斷必須治療休養的,經批準按規定享受工傷假。對是否屬工傷,傷者本人與院方有爭議時,可向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。
第九條 產假、工傷假的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在內,連續計算,不順延。喪假、婚假不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假日,假期可以順延。
第十條 各類請假期間的待遇
(一)病假
1-3天扣日工資25%(日工資=月工資/當月天數)。三日以上一個月以內住院治療扣日工資30%,非住院治療扣日工資50%,超出一個月者按事假處理,不發工資。
(二)事假
行管人員1—3天,扣日工資60%。三天以上按天計算不發工資。任課教師1-3天扣日工資的60%,三天以上者按天計算不發課時以外工資。
(三)婚假、喪假、產假、工傷假
正?;榧?、喪假五天,晚婚十天,產假三個月,工資照發,超出按事假處理,不發工資;工傷假工資照發。
第十一條 教職工因公出差、學習、培訓、進修等情況,要報學院主要領導經同意后,工資照發。
第十二條 教職工在法定節假日及寒暑假需要加班的,主管院長簽字后報學院審批,要給予合理補貼。
第四章 請假審批權限及程序
第十三條 請假審批權限
(一)一般教職工請假(含外出公差、學習、培訓,下同)1天以內(含1天),由部門負責人審批;請假3天以內(含3天),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,報分管院領導批準;請假3天以上,部門負責人和分管院領導審批后,報執行院長批準。
(二)部門負責人請假3天以內(含3天),報分管院領導批準,請假3天以上,由分管院領導簽署意見后報執行院長批準。
(三)教師請假需調課、代課、停課的,應嚴格按照學院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。
第十四條 請假、銷假手續
(一)請假
教職工請假,由本人事先填寫請假申請表(病假、工傷假、產假等須附醫院證明),按照審批權限經領導批準后送組織人事處備案,在做好工作交接后方能離開工作崗位休假。遇急病、急事確實不能事先辦理書面請假手續的,應事先口頭請假,事后補辦請假手續,或委托他人代為請假,事后辦理確認手續。請假條一式三份,所在部門、教務處、人事處各一份備案。行政處室專職行管人員請假條一式二份,所在部門、人事處各一份備案。(附件一:漯河食品職業學院請假條)
(二)續假
教職工請假期滿因特殊原因確需延長休假的,在不違反有關政策及學院工作安排許可的情況下,可以申請續假。續假的審批權限和程序與初次請假相同。無法到校的可電話向審批人直接請假。續假申請應在休假期滿前提出,延期不請假按曠工處理。
(三)銷假
教職工休假期滿后,應按時回單位上班并到所在部門和人事處辦理銷假手續。連續病休兩個月以上,病愈后返院上班,須提交就診醫療機構出具的康復證明,經所在部門及人事處審核同意后方可重新上崗。
第五章 遲到、早退及曠工處理
第十五條 凡經檢查有遲到、早退行為的教職工,第一次給予通報批評,第二次寫出深刻檢查交督查辦,第三次開始每次從工資中扣發30元,并由督查辦負責開具教職工違紀處罰通知書(一式三份,被處罰人、督查辦、人事處各存一份)。
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曠工:
(一)凡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準擅自離崗;
(二)請假期已滿,未續假或續假未批準而逾期不歸;
(三)經查明請假理由不符合實際情況,弄虛作假;
(四)上班遲到或早退在2小時(含2小時)以上或無故不參加政治業務學習和其他集體活動;
(五)不服從學院崗位調整,雖經多次教育仍不按時到新的工作崗位報到。
第十七條 曠工的處理
曠工一天以內(含一天),取消當月全勤獎,扣罰三天日工資,以此類推。行管人員曠工一天以內者年終考評等次為“基本合格”,曠工一天以上的,年終考評等次為“不合格”。任課教師有曠工行為者還要按考核辦法扣分。連續曠工時間超過七個工作日(含七個),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15個(含15個)工作日的,按學院規定予以解除聘用合同。
第六章 考勤管理
第十八條 學院各部門要按照本規定加強考勤管理,設置兼職考勤員和主管考勤領導,加強本部門勞動紀律管理。
第十九條 各部門須在次月5日前,向人事處報送本部門教職工的《月度考勤統計表》(見附件三)。
第二十條 學院督查辦公室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抽查各部門考勤情況,凡未認真登記考勤或弄虛作假、勞動紀律松懈的部門或個人,學院予以通報批評,并取消部門或個人年終評先或評優資格。
第七章 附 則
第二十一條 學院有關規章制度與本規定不一致的,按本規定執行。
第二十二條 本規定由組織人事處負責解釋。
第二十三條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實行。
附一:漯河食品職業學院教職工請假申請表
附二:漯河食品職業學院教職工違紀處罰通知書
附三:漯河食品職業學院每月考勤統計表
2017年6月9日
附一: 編號:
領取人: 請假人: 預備請假時長:
請假類別: 起止時間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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漯河食品職業學院請假條 編號:
部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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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假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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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假事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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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假
時間 |
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|
銷假時間 |
年 月 日 |
部門
意見 |
簽名:
年 月 日 |
主管
院長
意見 |
簽名:
年 月 日 |
學院
主要
領導
意見 |
簽名:
年 月 日 |
注:請假條一式三份,部門、教務、人事各存一份。專職行管人員一式二份,所在部門及人事處各一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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漯河食品職業學院請假條 編號:
部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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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假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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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假事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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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假
時間 |
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|
銷假時間 |
年 月 日 |
部門
意見 |
簽名:
年 月 日 |
主管
院長
意見 |
簽名:
年 月 日 |
學院
主要
領導
意見 |
簽名:
年 月 日 |
注:請假條一式三份,部門、教務、人事各存一份。專職行管人員一式二份,所在部門及人事處各一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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漯河食品職業學院請假條 編號:
部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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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假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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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假事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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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假
時間 |
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|
銷假時間 |
年 月 日 |
部門
意見 |
簽名:
年 月 日 |
主管
院長
意見 |
簽名:
年 月 日 |
學院
主要
領導
意見 |
簽名:
年 月 日 |
注:請假條一式三份,部門、教務、人事各存一份。
附二:
漯河食品職業學院教職工違紀處罰通知書
年 月第 號
被處罰部門: 被處罰人: |
處罰事由: |
督查辦意見:
年 月 日 |
主管領導審批意見:
年 月 日 |
注:處罰通知書一式三份,被處罰人、督查辦、人事處各一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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漯河食品職業學院教職工違紀處罰通知書
年 月第 號
被處罰部門: 被處罰人: |
處罰事由: |
督查辦意見:
年 月 日 |
主管領導審批意見:
年 月 日 |
注:處罰通知書一式三份,被處罰人、督查辦、人事處各一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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漯河食品職業學院教職工違紀處罰通知書
年 月第 號
被處罰部門: 被處罰人: |
處罰事由: |
督查辦意見:
年 月 日 |
主管領導審批意見:
年 月 日 |
注:處罰通知書一式三份,被處罰人、督查辦、人事處各存一份。
附三: 漯河食品職業學院每月考勤統計表 |
部門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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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 月份 |
序號 |
姓名 |
病假 |
婚(喪)假 |
產假 |
公假 |
工傷假 |
事假 |
曠工 |
是否 全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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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門負責人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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